1疏忽釀禍!高雄肉圓店「害81歲翁重摔亡」家屬怒提告 法官重判「賠償446萬+關1年」

2017年開始,高雄一名郭姓男子在一棟大樓騎樓租下店面,經營肉圓生意。但因為排水系統欠佳,因此他自行安裝排水軟管到地面排水孔,每次打烊時再將水管收回。然而,在2020年12月3日晚間約10點時,一名81歲的林姓老翁在外買宵夜返家,竟被郭男當天忘記收拾的水管絆倒,重心失衡下頭部撞上鐵門,並以面朝地的方式著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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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當時林翁只有左眉撕裂傷,在路人協助下止血,便緩緩返家休息。然而隔日上午,林翁卻出現劇烈頭痛,被家人送往醫院,性命垂危。雖然事後一度恢復生命跡象,但仍在加護中呈現昏迷狀態。最終,他於1個多月後因多重器官衰竭、肺炎併呼吸衰竭、冠狀動脈問題頻發,斷氣身亡。林翁家人也氣得將郭男告上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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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理期間,郭男坦承未收水管一事,但表明監視器並未拍到林翁被絆倒的畫面,因此認為仍有疑慮,且林翁年事已高,本身又有不少慢性病,不能斷定死亡與絆倒有重大關聯。但法院先是對其第一項指控作出反駁,因為監視器確實有拍到林翁左腳被絆倒的過程。此事審理歷經2年,法官認定郭男的攤位設在騎樓,確實壓縮到行人使用空間,而郭男本身也未盡收納義務,才造成林翁傷勢,最終不治而亡。
圖片來源:達志


而在這段期間,郭男也嘗試和家屬和解,但他只願意出150萬元,和家屬所提的526萬元差距甚大,最終宣告破局。近日,法官判決指出,騎樓為郭男房東所有,該樓管委會並無干涉之強制力。但肇事水管為郭男所有,認為郭男必須負擔責任,判定須賠446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刑事部分,由於郭男有彌補、悔過之意,此前也無前科紀錄,因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,判1年有期徒刑,該案仍在上訴。


一個動作沒做好卻造成一個生命的逝去,如今不僅要賠償,還得面對刑責,真的得不償失⋯⋯。


資料來源:ETtoday新聞雲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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